江汉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公告
一、接收调剂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的其他学术类条件。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程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调剂专业
00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
002
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003
法学院
社会工作
004
教育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
005
人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
中国史
学科教学(历史)
006
美术学院
美术
007
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
008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
009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
学科教学(数学)
010
医学院
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011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
012
体育学院
体育
015
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
017
交叉学科研究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
管理科学与工程
018
环境与健康研究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
0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科教学(思政)
020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021
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
电子信息
022
系统生物学研究院
生物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
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
三、调剂平台开放时间
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平台的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各接受调剂申请学科接受调剂申请具体时间,以相关学院的调剂公告信息为准。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5月18日